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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三春之六 後記 《小芳》一文在創作的過程中,我一路有將草稿寄陸續給和我有聯絡的網友,其中Roson兄、隱兄、野馬兄、亂君兄,以及一位身在中國大陸經歷過『那個年代』的網友都給了我鼓勵和批評,對他們的支持,我深表感謝! 創作初期我也認為用《小芳》作標題最好,但我一向不喜歡影射已成名的作品,雖可沾其光,但寫得不好就有辱原著,所以用《山村三春》。 但經歷『那個年代』的網友認為《小芳》這首歌的成名不但因為她寫得好,還因為她的的社會史實。『小芳』已經成了『那個年代』山村不幸婦女的通稱! 想了想,小芳真的不止一個,李春波的歌有她的小芳,我這情色故事有我的小芳。 『那個年代』大陸知識分子流放偏遠山區,那苦狀實在不堪再挖其傷疤。 我把故事套在真實存在怪俗的山村,也不過是苦中作樂,以不切實際的手法去把『那個年代』被流放之事青年的苦狀甜美化、情色化! 我不願意寫悲劇,可惜我並不能替『小芳』在故事中找到好的歸宿! 因為那史實是數年後,『落實政策』知青紛紛回城,但蠻橫無理的『戶口制度』恰如封建社會的『門當戶對』。 農村女孩子嫁入城市就失去『戶口』,子女也沒有『戶口』。 散佈在世界各地的年輕華人或者不明白什麼是『戶口』。 其實『戶口』就是公民身份。 沒有『戶口』就沒有『選舉權』?但這並不重要! 人們最重要的是︰ 一切根據戶口配給:不能上學!沒有衣穿!沒有房住!沒有飯吃! 不能上學︰問題還不大,做個文盲算了,還不必擔心子女偷看情色小說。 我講給小孫女聽的時候,她說︰「吃零食嘛!」 你們說呢? 在故事中,我實在是不忍心再責備那些在流放期間沒有因為水土不服病死、餓死,折磨死,而『落實政策』之後拋妻棄子逃回城裡的『負心郎』! 不如讓讀者們唾罵貪圖榮華富貴的我,但我本來並不想出國,我也情願和小芳留在那『黨的光輝』照不到的小山村。 是家姐逼我出來的! 但為了家庭,為了我,她嫁給她不愛的人,我又怎樣怪她…… 坐在電腦跟前的同好,假如你是我,你想我怎樣做? 我不顧一切回去尋找小芳? 那將放棄香港的老婆孩子,那是另一個悲劇,柔柔雖然不柔,但她沒有錯,她沒有逼我和她結婚,而且給了我一個共同擁有的家…… 從離開山村的一刻,我已經完全沒有……啊!也不能說完全…… 其實現在紅梅仍然有和我聯絡,下面的內容千萬不能給我柔柔知道︰ 我來港之後那幾年,同去的那四個知青都因為落實政策而回城了,後來,大陸又開始改革開放,紅梅和學軍因為有那段荒唐的日子,畢竟還是結不成婚,後來她嫁了個港客,也來到香港。 我因為心裡終放不下小芳,在八三年拜託紅梅回去探探小芳的情況,紅梅果然念著舊情去了一趟,回來大吐苦水,要我報答她!〔別再問我報答什麼啦!〕 原來事隔十年,山村還沒有公路,紅梅在縣城找到那大叔,由他的兒子帶路翻山越嶺進去,果然見到小芳,她更加成熟美麗,依然是當地的打扮,紅梅拿出我捎去的錢給她,但她不要,說沒有用。 但小芳對紅梅頭上的髮夾很感興趣,結果紅梅差不多把身上所有的飾物都留下來給她,紅梅問小芳恨不恨我,小芳道︰「村長說,你們城裡人畢竟是來做客的!」 紅梅去找過樹根,樹根告訴她說︰「除了風情,小芳仍是山村最美麗的女人!」 因為天黑不能出山,樹根熱情地留紅梅在他家過了一夜。 我笑著問道︰「有沒有招待客人呢?」 紅梅白了我一眼說道︰「老規紀,春枝陪帶我去的那個小伙子睡覺。」 「那你呢?」我又追問。 「你明知的,你要是吃這個醋就不應該叫我去呀!」紅梅騷笑,媚目含春! 「我那敢吃醋,我怕你不習慣!」 「有什麼不習慣,比以前還刺激!」 聽紅梅這麼說,我也比較放心。 這心一放又十五年,其間紅梅曾經表示要把小芳接來深圳,但是這是沒用的,柔柔認為我根本不需要申請『回鄉證』! 這精明的女人!我和紅梅聯絡也是 敢用行動電話的。 Roson兄以及那位身在中國大陸經歷過『那個年代』的網友,我知道你們很同情小芳,其實我又何嘗不是! 最近,我有想過再通過紅梅去替小芳辦理『香港七日游』,但申請需時,看來我是來不及把那久別重逢的經過寫在這裡了! 水龍吟兄閱文後,慨歎三春感情,不辭而別,未免太薄情寡義! 唉!須知 外無 , 內有派,那時走個後門兒也未至九十年代之光明正大,未拿到出國證,總是成行未定,一有證件在手,猶驚事有變故,人人都第一時間搶閘跳過深圳河,正所謂鯉魚脫出金勾釣…… 有人遲了兩小時出境而在海關前被截回,有人差一天入境喪失居留權,現實如此,怎不教人如驚弓之鳥,本來我亦不懂這些,但家姐知情,催我愴惶而逃! 我已經透露出不該透露的私隱了,知情者請別勒索我,我沒錢,我老婆柔柔才有! 綁架柔柔? 謝謝!那我就會去辦理『回鄉證』。 儘管睡在軟軟的床褥,我也忘不了那有點硬又不太硬的木版床…… 唉!不好笑的笑話莫提了! 或者山川靈秀凝就的小芳,在山村生活才是如魚得水! 願所有的小芳都晚年幸福吧! 故事中的情色是假的,但許多情節是真的,為什麼把故事寫成情色,因為情色小說容易民間流傳,既然情節和情色都令某些人不悅,不如炒成一碟,為了忘卻的記念! 將歷史的傷痕情色化,的確對不住萬千悲慘遭遇,但唯有藉情色文學不可否認的獨特地位和生命力,讓一些前人的事,告予後人知道。 本文原來寫了四集,野馬兄,抱玉軒兄建議多發揮一些,所以有第五集。 Roson兄提醒我應當給不明白那時之情況的年青人說明那時的實際現實狀況,故有這《小芳》後記。 臨貼出前夕,又收到一位不願透露名號之同好的信件,他正是當年的上山下鄉知識青年,他再度提供了一些真實的資料,可惜本文已經欠大家太久了,故事結構也已經確定,難以再作大輻度改變,唯有將本文草草奉獻。 故事雖然不是直接發生在我身上,但那幽幽史實令我在寫作時全神投入…… 很抱歉我不能把悲劇改寫,但今天的故事也終成為昨天,願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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